發票日期/金額/明細不正確,該怎麼辦?

掃描/手動輸入的紙本電子發票

掃描電子發票證明聯顯示日期預設為「輸入發票當日」,若發現發票明細、金額等資訊與實際有出入,

稍待店家於發票開立 48 小時內,將完整的發票資訊上傳到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

財政部平台收到發票資訊後,雲端發票 App 就會為您更新發票明細,發票顯示日期將更新為與財政部平台一致。 


載具儲存的無實體電子發票

載具發票的顯示日期會與商家上傳至財政部平台的資料一致 ,但可能發生商家發票號碼不足,而開立下期發票的狀況

依財政部目前規定,消費者對獎仍須以發票刊印之所屬期別為依據 。


若有商家發票格式不符規定,或明細內容不正確,

您可撥打財政部免費客服電話 0800-521-988 ,向財政部客服人員反映喔!

箭頭